- 来源: 执法监督科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4-05-30 10:00
填报单位:新余市粮食局 填报时间: 2024年5月30日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余粮罚〔2024〕02号 |
新余市渝水区粮食局水北粮管所存在严重虫粮问题案 |
新余市渝水区粮食局水北粮管所 |
91360502159912466M |
廖 勍 |
渝水区粮食局水北粮管所7-2仓承储的2020年最低收购价粮早籼稻870吨,存在严重虫粮问题,未及时检测除治。 |
违反了《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第四章第十八条和《粮油安全储存守则》第三章第8条、第五章第20条的有关规定,依据《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三十一条的相关规定。 |
警告, 至2024年12月31日 |
新余市粮食局2024年5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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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余粮罚〔2024〕03号 |
新余市渝水区粮食局人和粮管所存在严重虫粮问题案 |
新余市渝水区粮食局人和粮管所 |
913605021599132823 |
付继猛 |
渝水区粮食局人和粮管所3仓承储的2020年最低收购价粮早籼稻712吨,存在严重虫粮问题,未及时检测除治。 |
违反了《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第四章第十八条和《粮油安全储存守则》第三章第8条、第五章第20条的有关规定,依据《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三十一条的相关规定。 |
警告, 至2024年12月31日 |
新余市粮食局2024年5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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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余粮罚〔2024〕04号 |
新余市渝水区粮食局界水粮管所存在严重虫粮问题案 |
新余市渝水区粮食局界水粮管所 |
91360502159912052D |
刘军 |
渝水区粮食局界水粮管所6仓承储的2020年最低收购价粮早籼稻636.8吨,存在严重虫粮问题,未及时检测除治。 |
违反了《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第四章第十八条和《粮油安全储存守则》第三章第8条、第五章第20条的有关规定,依据《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三十一条的相关规定。 |
警告, 至2024年12月31日 |
新余市粮食局2024年5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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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余粮罚〔2024〕05号 |
新余市渝水区粮食局南安粮管所存在严重虫粮问题案 |
新余市渝水区粮食局南安粮管所 |
913605021599127222 |
胡晓冬 |
新余市渝水区粮食局南安粮管所14-1仓、14-2仓承储的2018年最低收购价粮早籼稻分别为924.5吨、610.7吨,存在严重虫粮问题,未及时检测除治。 |
违反了《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第四章第十八条和《粮油安全储存守则》第三章第8条、第五章第20条的有关规定,依据《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三十一条的相关规定。 |
警告, 至2024年12月31日 |
新余市粮食局2024年5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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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余粮罚〔2024〕06号 |
新余市渝水区粮食局东边粮管所未按规定建立粮食统计台账问题案 |
新余市渝水区粮食局东边粮管所 |
9136050215991340XR |
李菊平 |
新余市渝水区粮食局东边粮管所承储的地方政策性粮食存在未严格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统计台账登统不规范的问题。 |
违反了《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二十三条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实施细则》第三章第十七条的有关规定,依据《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三十一条的相关规定。 |
警告, 至2024年12月31日 |
新余市粮食局2024年5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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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余粮罚〔2024〕07号 |
新余市渝水区粮食局东边粮管所存在严重虫粮问题案 |
新余市渝水区粮食局东边粮管所 |
9136050215991340XR |
李菊平 |
新余市渝水区粮食局东边粮管所12-2仓承储的2020年最低收购价粮早籼稻453.7吨,存在严重虫粮问题,未及时检测除治。 |
违反了《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第四章第十八条和《粮油安全储存守则》第三章第8条、第五章第20条的有关规定,依据《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三十一条的相关规定。 |
警告, 至2024年12月31日 |
新余市粮食局2024年5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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