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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粮食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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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根据《新余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专门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截至2019年12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一)完善体制,建立制度。成立了市粮食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办公室为职能科室,安排了专门工作人员管理,制定和完善了《新余市粮食局政务公开实施办法》和《新余市粮食局信息公开制度》,编制了《市粮食局信息公开指南》,规范了政务信息公开内部工作流转程序。

(二)选派人员参加了市里组织信息管理培训,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三)认真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中发布了公开指南、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经信息、行政执法、公共服务等信息,并进行了实时更新,2019年本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430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16条,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220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58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12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3

 3

3

规范性文件

13

 13

1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10

1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三是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

为此,我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

二是更好地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

三是大力开展政务信息宣传活动,增强群众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度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市粮食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条例》,在粮食执法过程中坚持“三告知”,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新余市粮食局

                        2020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