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粮党字﹝2021﹞33号
中共新余市粮食局委员会关于同意黄素梅等同志职务任免的批复
新粮公司党委:
你公司《中共新余粮油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关于黄素梅等同志拟任免职务的请示》(余新粮党字〔2021〕12号)已收悉,经局党委研究同意备案:
黄素梅同志任新余粮油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
张振华同志任新余仙来谷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工会主席(按法定程序办理任职手续);
习艳同志任新余粮油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党群部部长;
龚俊锋同志任新余粮油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运营分公司经理(试用期一年);
叶青同志任新余天晟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副经理(试用期一年);
易凯同志任新余粮油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运营分公司副经理(试用期一年);
吴小春同志兼任新余粮油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粮油收储分公司经理。
以下同志考察期满,正式聘任:
张晓白同志任新余粮油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产业园管理办公室主任;
胡军同志任新余粮油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规划发展部副部长;
邹思泉同志任新余粮油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业务部副部长;
胡海山同志任新余粮油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综合部副部长;
聘任:
唐莹同志为新余仙来谷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解聘:
龚俊锋同志新余粮油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粮油收储分公司经理职务;
黄素梅同志新余粮油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运营分公司经理职务;
张振华同志新余粮油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综合部副部长职务;
欧立晖同志新余天晟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副经理职务。
特此批复!
中共新余市粮食局委员会
2021年6月16日
新余市粮食局办公室 2021年6月16日印发